在〈孟子〉中有一篇曾提及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意思是說,舜沒有和父母稟告就娶了堯帝的二個女兒為妻,這本是該苛責的行為,但是因為是有苦衷的,所以在有德行的人看來是可以被理解體諒。而這所謂的苦衷就是上述所說的"無後",沒有後代。
而不孝有三,依漢代趙歧的注解是這麼說的:
於禮有不孝者三者,謂
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
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
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父母做錯事,子女不加阻止,就是陷父母於不義,是一不孝。
家裡貧窮,父母都年老了,子女卻不想辦法掙錢,是二不孝。
不結婚也不生小孩,導致香火後繼無人,是為三不孝。
看了以上的三不孝,不知道身為現代人的你有什麼看法?
原來古人並不是像我們想的推崇愚孝,萬一父母做錯事,子女的就該阻止。父母若販毒,孩子就該舉報,所謂大義滅親。
要是父母不事生產了,你卻不想辦法賺錢,只待貧窮的家裡向父母伸手拿錢,現代叫做啃老族。新聞裡常見更有甚者,拿不到錢還動手責打父母,實令人氣憤。
前二不孝都有道理,都是為人子女該做的本份,有能力自該規勸父母回歸正途或奉養父母。但這第三不孝,可是真叫人為難。傳宗接代豈非人為可以做到?中國人傳統的觀念,要能生男傳承香火,祖先要有人祭祀,務必要見到子女娶妻生子做父母的才能安心離世。
在台灣因高齡少子化關係,自2016年開始退休人口(65歲以上)將超過勞動力人口(16歲以上),目前的經濟成長趨勢GDP早已由二位數降到個位數甚自小數點以下了,年青人掙錢生活不容易更遑論奉養父母,給予孝親費了。22K的薪水能不向父母拿錢已是萬幸。時代的更迭讓為孝更為困難。有心不一定有能力。
二不孝關於掙錢這回事或許多打幾份工能掙得微薄孝親費,不論金額多寡畢竟有心奉養父母絕得樂多於苦。唯這三不孝:無後。恐怕非人力可為。
現代人生活型式改變,壓力大,飲食也不同以往。身體本質沒有以往健康。又因掙錢掙得少,結婚要成家,對這個"家"的負擔極大。買不起房,不敢成家。娛樂社交引誘也高,存錢不易。平均的女性初婚年齡為30歲,這代表女性早已過了最佳生育年齡了(23~30歲)。其中也有部份人乾脆抱著獨身主義對自己人生負責。就算夫妻打拚努力了一陣子,能安心準備育兒時,也許已是不孕症患者而不自知。
儘管醫學進步,人工受精、試管嬰兒、代理孕母….等都是幫助現代人增加受孕機會的方法,仍舊有許多求子而不可得的夫妻。目前台灣的不孕症約有15%,意即當台灣人先由不敢結婚到不敢生小孩,到敢生小孩卻生不出來。
如此說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確是非努力可達到。古人重男輕女好子嗣因覺得傳宗接代天經地義,同時也是有成家有立業,讓父母覺得子女已是一家之主能負責任保護好自己的家,能在這世界生存的一個證明。不然在父母眼中,子女仍舊是孩子。
好在,現在50歲左右的世代對於子女是否有後的觀念,已不若7.80歲的年長者要求。重男輕女的舊觀念已被女兒其實比較貼心孝順替代。因此我們若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將之解義成有人能傳承自己的文化品格,是否有真正的血緣關係若非優先要務。
多數人在最後手段都用盡,逼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會考量領養,而目前台灣的領養條件也頗為嚴苛。單身或經濟未達一定條件者,領養是絕對不可能。政府若能放寛領養限制並鼓勵不孕症夫婦辦理領養,或許也是另一個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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