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想法分享】給父母越多錢=越孝順?


有時候街坊鄰居的婆婆媽媽們聚在一起討論無非就是討論自己的孩子,孩子的比較無非就是學業、成就,再來就是比孩子有多孝順。


舉例:

媽媽A:唉唷,我那女兒出社會之後每個月都給我一萬多塊。

媽媽B:你女兒真棒,自從我兒子工作之後,每月不只給我三萬,還讓我隨時想出國就出國呢!

媽媽C:我孩子剛畢業啦,還不要逼他。

媽媽AB:之後你要跟他說一定要給你,養這麼大了,不回饋一點怎麼回本?

以上的對話層出不窮,在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聊天內容,因為長輩們「養兒防老」的觀念,導致現在的年輕人們覺得孝順是一種沉重的壓力。尤其是現在的生活並不景氣,不比較職業的薪水高低,每個月還是要固定拿取全部薪水的幾分之幾供養父母的話,對某些人來說,是不是負擔太重了一些?

父母能夠逼你給孝親費嗎?

其實依照"法律"上來說,並沒有「孝親費」這個項目,而是「扶養費」,參考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消費性支出,以新北市2014年的為例,每個人每月為$19,512,台北市消費較高,為$27,004。如果台北市的年輕人孝順長輩必須要給足一個人的平均消費性支出$27,004的話,現在一般年輕人起薪約26k~28k。要給那筆金額的扶養費的話,很多年輕人一定是吃不消的。

子女經濟負擔重,難道就不能減輕一些嗎?

其實如果子女因為自己本身的經濟狀況導致無法完全負擔扶養費,可以請求減輕扶養的義務,但是,是不可以全免的喔!當然啦,如果家裡有兄弟姊妹,是可以大家均分,就不太會有負擔過重的情況。另外,建議也可以先跟父母商量看看。

不給孝親費你犯法了嗎?

以上都是敘述如果父母真的需要子女的錢來養活自己的狀況,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必須依賴或是強迫子女一定要每個月拿出一些錢當作孝親費用。如果父母有自理的生活能力,而且有錢過生活,子女就不需要再支付扶養費用。

其實,台灣有很多父母認為子女拿錢給自己是應該的,而且給的越多就代表子女越孝順,這是一個社會亂象。雖然要養大孩子不容易,花的金錢想必也是不少,但是父母是否應當要考慮子女的自身的負擔,而不是將小孩養大就是為了在他長大可以自力更生時對他予取予求。就算原本子女給了孝親費還可以正常的生活,但是如果子女們生了孩子之後,這樣的費用還可以負擔嗎?

當然,如果子女有遇到父母家暴的狀況,則可以申請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的義務,政府對於不肖父母還是有其政策。


情感不能用金錢來衡量,子女對父母的孝心不該用金錢來評估孝與不孝?父母的子女的付出也不該是對價關係。不一定每個人都能像故弗中媽媽B的兒子每個月給父母的兩三萬,以年人來說這樣的額度,可能就是他全部薪水的3分之2,為了滿足社會的期待,媽媽活的光鮮亮麗,兒子卻是叫苦連天。如果真的要跟子女們收取孝親費用的話,父母們其實可以考慮依照子女的實際薪水來調整孝親費的多寡,告知子女們只要「量力而為」就好,和平溝通的方式可以增進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也比較不會因為話題一直圍繞著金錢而讓家人們鬧得不開心喔。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